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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日電)2014年起汽車胎紋深度已納入定檢,交通部擬修道安規則,將來機車胎紋也要受檢,預計最快7月1日起1300多萬輛機車胎紋納管。

因機車並無定檢,若修法通過,未來新領牌的機車或滿5年以上的機車要過戶時,胎紋深度若低於胎面磨耗點,將不得領照或吊扣牌照。

目前規定,汽車胎紋深度若低於胎面磨耗點,必須在1個月內改善,否則將吊扣牌照,滿5年以上的汽車每年須定檢1次,10年以上每年2次。

當汽車在快速道路或國道行駛,被查獲胎紋不符規定時,去年7月已加重罰鍰到新台幣3000元到6000元。

除一般機車外,250c.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,也擬從7月1日起胎紋深度納定檢,目前領牌的大型重機約7萬多輛。10502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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